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13264010777326975150@qq.com
首页 > 法治 > 正文

利辛法院: 推倒他人致轻伤 七旬老人获刑

2021-01-13 18:21:55       点击:

人发生争执,利辛县七旬老人邵某将对方推倒在地致使对方受伤,日前,利辛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邵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4月1日上午10时许,在利辛县巩店镇魏寨村,被告人邵某与被害人夏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后邵某殴打夏某并将其推倒在地,致夏某受伤。经鉴定,夏某股骨骨折,左前臂软组织挫伤,其伤情综合评定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后果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利辛法院   作者:宋伟龙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谯城法院:酒驾男子地下车库内超车酿事故领刑受罚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