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以下区域进行调整:
宁阳县:文庙街道中达尚城小区5号楼2单元、文庙街道利民小区13号楼2单元、文庙街道金桂小区1号楼1单元、八仙桥街道兴业世家小区3号楼2单元、八仙桥街道名仕华庭小区32号楼2单元、八仙桥街道李楼村老年公寓1号楼4单元、八仙桥街道华兴家园小区10号楼2单元、八仙桥街道华兴家园2号楼1单元。
泰山区:岱庙街道花园小区17号楼东单元、岱庙街道花园小区41号楼东单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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