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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惩戒显威力 企业主动来履行

2023-05-11 09:27:14       点击:

日前,涡阳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巧用信用惩戒措施威慑力,成功执结一起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权益兑现,又护航被执行企业健康发展。
  2021年10月7日5时40分许,驾驶员年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与赵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相撞,造成赵某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年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告许某与被告年某为雇佣关系,被告许某为雇主且为该重型自卸货车的实际所有人,该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为怀远某运输公司,许某与该运输公司为挂靠关系。案经审理,涡阳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许某、怀远某运输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连带赔偿原告赵某某、刘某781107元。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申请执行。
  涡阳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经过实地走访了解到原告刘某、原告赵某某分别是该起交通事故当事人赵某的母亲和儿子。原告赵某某自幼丧母,与父亲及年近九十的祖母一同生活,生活较为困难。执行过程中,法院查明被执行人怀远某运输公司正常营业,考虑到如果立即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对企业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便迅速与该运输公司取得联系,将案件情况、强制执行后果告知被执行人,并告知其如不履行则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考虑到纳失对其经营活动的影响,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并在立案18天后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共计79万余元。
       案款到账后,法院第一时间将款项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来源:涡阳法院 作者:张珂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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