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13264010777326975150@qq.com
首页 > 新闻 > 正文

梅河口政法各单位:把群众装在心里 把答卷交到手上

2021-05-11 11:19:09       点击:

为民办实事,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落脚点。自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梅河口政法各单位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运用到服务大局、情系群众的具体行动上,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了解群众的需求,了解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维护社会稳定、立足审判执行、延伸司法职能,凝心聚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将一张张饱含为民情怀的答卷交到百姓的手心上。

立足职能

服务水平再提升

梅河口政法各单位:把群众装在心里 把答卷交到手上

 

市公安局发现居住在福建一带的陈太河与湖北荆州的熊某是生物学亲子关系。4月26日,吉林省公安厅刑侦局侦查一处带领梅河口市公安局民警启程去往湖北省荆州市,让被拐28年的男子与家人团聚。认亲现场,陈太河和亲人泪流满面,陈太河的父母吴某与熊某看着既熟悉又陌生的儿子,压抑了28年的情绪在这一刻得到宣泄释放,倾诉思念之苦之痛。

让被拐28年的男子与亲人成功认亲,是梅河口市公安局助力被拐儿童回家的首宗寻亲案,更是梅河口市公安局将教育整顿转化为工作成效的具体体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以急,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忠诚诺言。

梅河口政法各单位:把群众装在心里 把答卷交到手上

 

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1日立案庭受理了一起新增资本认购纠纷案件。原告梅河口某医药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某科技公司、白山市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签订了增资扩股及后续事宜相关各方协议书,后原告投入到二被告公司总资金1000万元,但二被告并未履行增资扩股的相关手续,为追回增资扩股资金,在与被告协商无果后,原告无奈之下来到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收到原告的诉请之后,立案庭庭长侯良立即指派有多年一线办案经验的王亚军法官办理此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为确保能够及时追回资金,最大程度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王亚军法官当即指导原告申请了诉讼保全。二被告公司账户被冻结后,秉承“司法为民”理念,承办法官迅速赶赴北京、白山两地向二被告公司进行送达,并在送达过程中,分别当面向二被告公司相关负责人释法明理,提出了解决纠纷的相关建议。

2021年4月14日(即向白山市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送达当日),经过当面劝解,双方达成了庭外和解协议,二被告为表达和解诚意于当日向原告汇款200万元,并于次日汇款100万元;剩余欠款700万元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约定于2021年8月4日前付清。至此,该案在立案14天内圆满庭外和解结案,纠纷被妥善解决,在切实保障梅河口市辖区内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帮助企业渡过资金周转难关。

服务企业

营商环境再优化

梅河口政法各单位:把群众装在心里 把答卷交到手上

 

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积极推进“枫桥式”车管所建设模式,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和上门便民服务水平,让企业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将“群众跑”变为“我来跑”,实现服务群众和企业“零距离”。

车辆管理所所长吴永利在对辖区“两客一危”重点运输企业走访过程中,发现阜康酒精运输有限公司9台危化品运输车辆逾期未年检超过三个周期。按照相关规定,逾期未年检车辆超过三个周期,必须进行报废处理。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导致该企业所属9台危化品运输车一直未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期间这些车辆一直处于停运状态。

针对这一情况,吴永利多次登门约谈企业负责人,并按照相关规定流程,为9台危化品运输车辆现场办理查验、核对等报废注销的前期手续,同时联系梅河口市金轩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进行拆解报废。在拆解报废过程中,吴永利全程跟踪,成功清除了“潜伏”于道路安全屏障下的“定时炸弹”,彻底消除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市司法局坚持高位推动,以上率下,开展走访活动,坚持一把手挂帅,扎实开展走访活动。2021年4月14日,司法局副局长张晓东,带领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工作人员与吉林方鼎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走进梅河口市爱乐米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分析企业风险,为其量身定制法治体检报告。此次活动解答了民营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有效防范风险,受到了企业的好评。

情系民生

司法职能再延伸

梅河口政法各单位:把群众装在心里 把答卷交到手上

 

市人民法院送达小组在向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材料时,对其开展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该案原告于2019年3月经朋友介绍在被告承接的项目工地做木工,2019年5月19日在工地不慎被地面漏出的钢筋头绊倒摔伤致右髌骨粉碎性骨折,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住院治疗期间产生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因被告公司所在地在外地,送达人员多次与其负责人进行电话沟通,耐心细致地对其释法明理,以法析理、以情入理,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达成和解,案件圆满处理完毕。

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为民办实事积极开展“断卡”行动。近日,依法对解某某、潘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向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解某某于2020年8月在安徽省合肥市收购潘某银行卡两张、黄某银行卡一张,出售给陈某(在逃)。其中潘某的一张银行卡被用于电信诈骗犯罪活动。至2020年9月21日,共发生进项人民币40余万元。解某某获得出售该银行卡的利润人民币1700元,付给潘某800元。经开庭审理,市法院采纳我院指控事实和罪名,当庭判决解某某、潘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市检察院共受理“断卡”类审查逮捕案件13件18人,审查起诉案件3件23人。“断卡”行动的开展打击了涉案手机卡、银行卡的办理、买卖、出借等行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来源:梅河政法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青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法医物证室主任张晓华:用匠心守护初心
下一篇:最后一页